全县:城乡低保标准将实现统一
发布时间:2015-01-09 16:48:00
《今日岱山》报讯:近日,记者从县民政局了解到,根据市政府下发的《关于统一并调整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》,从2015年1月1日起,全县城市农村实施统一的低保标准,城乡月低保标准将提高到588元。同时,全县城乡低保边缘对象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也相应提高,每人每月提高到118元。
截至2014年12月,全县有低保家庭1268户、低保边缘户家庭414户,共约2675人。目前城市低保标准为每月525元,农村低保标准为每月473元。新标准实施后,预计明年全县城乡低保金将增加近300万元。“实现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发展,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保障体系,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,逐步缩小城乡差距。”县民政局社救福利科相关负责人说。据了解,近年来,我县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,到2014年,全县农村低保标准达到了城市低保标准的90%。
此外,从2005年至2014年,我县在医疗救助、大学生助学救助、临时救助等方面,也逐步实现城乡对象、标准、程序的“三统一”。